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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轻院士涉嫌贪污,科技界信心要如何弥补?

字号+作者:鼎读财经 来源: 2021-12-07 08:47:18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据媒体报道,李宁院士在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期间,通过自己设立公司等方式,以“外包”科研经费名义,将以千万元计的科研经费转到自己公司名下,从而实现侵吞。'...

近期,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证实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通报称,2012年4月,审计署审计发现5所大学的7名教授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就有李宁的身影。这篇评论就此展开分析,认为李宁所卷入的这种丑闻,成因非常复杂,既有利益驱动和职业道德的因素,也有体制和机制不健全的原因。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措施,在强化多方监督机制,不仅科研秩序会更理顺,因为李宁的丑闻所伤害的民众对科技的信任,也会得到有效弥合。

 

近日,52岁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因涉嫌贪污巨额科研经费被批捕,引起了坊间的热议。此事不仅伤害了他曾经作为中国最年轻院士的生物科学家前途,更撕裂了中国公众对科技界的信心。

据媒体报道,李宁院士在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期间,通过自己设立公司等方式,以 外包 科研经费名义,将以千万元计的科研经费转到自己公司名下,从而实现侵吞。

李宁院士的这种行为如果被查实,显然违背了法律的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科研秩序,由于他的身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这种侵吞会被以贪污罪追究法律责任。

纵观近期的报道并结合近些年来的经验来看,诸如李宁这种侵吞科研经费的现象,从某种程度上已经泛滥,甚至成了科技界的潜规则,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在过去很多科研经费的报销单上,甚至出现了按摩费、卫生巾之类的项目。无关科技的事情却在科技界登堂入室,这显然是对科技的嘲弄和羞辱。正是在这种盛行的不正之风下,科技界部分人士日益被利益蒙住了双眼,从而迷失了人生和科研的方向。

众所周知,国家划拨的科研经费,是纳税人的钱财。之所以要划拨经费,本意就是希望科学家们能够加强科研公关,为国家和人民造福。而贪污、挪用、挤占科研经费的行为,既降低科研投入效率,也损害科研本身,更伤害人民对科研的信任与信心。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影响中国的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建设。

李宁院士所卷入的这种丑闻,成因非常复杂,既有利益驱动和职业道德的因素,也有体制和机制不健全的原因。

首先,在逐利思想的制导下,每个人都有占利的本能冲动,科学家也是人,也追求利益和物质,这本来正常。但问题是,我国的科研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比如, 学霸 现象让科研资源产生了 洼地效应 ,即让更多经费等资源流入知名度更高的科技人员那里;又比如,科研经费的使用缺乏应有的透明度,使得这种使用得不到有效监督;还比如,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也一度有很大漏洞,经费一旦拨出就管控松懈,近似于私人赠款性质,这也让很多科技人员有了可乘之机。

对于李宁教授被捕的丑闻,也许很多人会习惯于从批评科技界、批评科研制度的角度来思考和观察。但在笔者看来,李宁现象其实只是当前整个社会不良风气的表征。如果只把批评矛头对准科技界,就可能舍本逐末,无助问题的解决。

首先,人们要意识到,相对于其他领域,科技界整体上还是相对更加单纯一些,大多数科技工作者,也一直在兢兢业业为科研现身,甚至几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地奉献。李宁现象的发生,一方面证明了科技界也确实不再是净土,另一方面则给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乃至整个科技体制的改革提了一个醒。

其次,国家要以李宁现象为契机,检讨当前不合理的科技体制和科研经费机制,从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要改革制度,提高科技人员对科研成果的利益期待性。李宁之所以侵占经费,从心理上看,其实就是急功近利的想法,倘若李宁们相信,把科研做得更好,得到的会更多,那么,他们就会自觉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而不是对经费进行杀鸡取卵式的掠夺和鲸吞。这一点上,国家亟须调整科研利益关联机制,让科学家在做好科研的同时有更多期待。

二是要提高科研项目和经费获得的竞争性。很多人都知道,诸如李宁院士等高级科学家,他们要想获得一个项目易如反掌,所以不珍惜科研机会和经费,相对而言,其他年轻的、未成名的科研人才则很难获得机会和经费。倘若提高竞争性,让科研项目和经费的归属过程,是基于技术条件、研究前景和研究计划优化的竞争,而不是只看名气,那么,就会促使包括院士在内的科学家认真制定科研方案,同时加强科研的事中和事后评估监控,就可有效减少浪费与侵吞。

三是要引进民营科研机构和民间科研人员同台竞争国家经费与项目。实践证明,民间的科研力量与国有力量竞争,有助于增加科研领域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更有助于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回报率。

四是要对国家划拨科研经费建立严格的审计稽核制度,明确规定经费只能用于和科技有关的项目,不得用于生活费用等。国家划拨科研经费,从法律上看属于委托的范畴,所以国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严格规定科研经费外包等再委托行为的审批和审核程序,防止经费被转移侵占。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李宁院士等科研人员所曝出的经费黑洞,提醒了我们加强管理。笔者相信,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措施,在强化多方监督机制,不仅科研秩序会更理顺,因为李宁院士的丑闻所伤害的民众对科技的信任,也会得到有效弥合。

李宁事件揭示了一个现今科技界存在的严重问题:每年高达几千亿元的全国公共财政科技支出,由于监管失控,致使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出现了 跑冒滴漏 等多种违规操作。面对如此严重的问题,相关制度应该尽快完善起来,从而遏制学术腐败、让科研经费支出更加透明。
(作者闵湘子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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